分卷阅读31
眼所见,他绝不能将这两个大相径庭的形象联系在一起。 顾宗让暗叹自己幸运。 不得不感叹,自从遇见她,他的人生里就充满了魔幻事件。 正想着,画面从空前的演唱会现况切入现场记者的报道。 那个面色绯红、情绪激动的女记者显然也是S-ONE的粉丝。 “S-ONE人气空前!主唱尹琛的人气排名已经大大超前!据主办方透露,这次的演唱会将会是巡回演唱会开办以来人数规模最大的一次!而今年年底S-ONE将有望出国巡演,踏遍世界各地!有朝一日,S-ONE一定能成为世界级的偶像男团——让我们拭目以待!” 何简妤嚼着嘴里的rou,蓦地冷笑一声:“嘁。” 顾宗让挑眉:“你嘁什么?” “世界级就算了吧。”她说,“现在吹的多狠,到时候打脸了可不是很丢人吗?” 第23章 Chapter.23 大概只有何简妤知道,S-ONE的经纪人陈鸽是个多么口无遮拦的主儿,常说大话,热爱讽刺他人。以前就因为在微博上吹捧某个小鲜rou被打脸,也因为曾背地里讥讽某知名女星被人家泼了一车的油漆。 小鲜rou事件何简妤至今都有印象。 大致是四五年前,那时候刚流行起来“小鲜rou”这个叫法,称一些有一定人气、年纪小、长相才能不俗的新人男明星为“小鲜rou”,代表着这个圈子的新生力量。 当年她连发十几条微博,说这个小鲜rou不红她陈鸽直播吃仙人掌,说什么第二年不跟天王xxx并肩她陈鸽退圈,吹得神乎其神。 但是很快就被打脸。 被她吹的那个小鲜rou因为资源一直被同期艺人挤压,没多久就沉寂下去,直到后来爆出了猥亵女粉丝的黑料,就有好事之人挖出陈鸽曾经发的微博,截了个九宫格,对她大力嘲讽。 那几天首页转的都是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 当年乔思翰还在天辰,大发雷霆,觉得丢了天辰的面子,和小鲜rou解约,陈鸽当年刚被提携,得以逃过一劫。 陈鸽不是S-ONE最初的经纪人,最初S-ONE是天辰的王牌经纪人萧岚在带。 刚开始选秀的时候,也是萧岚一手负责。 后来在何简妤离开天辰之后,萧岚退居二线。 何简妤的jiejie何简晞就是她在带。 顾宗让听了何简妤的话,暗自思忖:尹琛是S-ONE的主唱,何简妤和尹琛情同姐弟,为什么会说这种话? 而他能看出来,尹琛很适合这五光十色的炫丽舞台。 他直言自己的疑惑:“为什么这么说?他们这样红的组合,不是越红越好?” “大错特错!因为我跟尹琛是好朋友,我才不希望他越来越红——虽然眼看着是这样的趋势,也没什么办法。” “怎么说?” “你不懂。”她笑容里夹着苦涩,“有句话怎么说?前几年还挺火的——’欲戴王冠,必承其重‘。” 他平静地望着她。 “站得越高,摔的就越惨。” 她顿了顿,深深呼吸:“而且啊,尹琛他真的很累——他还那么年轻,我是一路看着他成长起来的。你别看他在舞台上唱唱跳跳的,他自己也说自己很累。你是不知道,他累得去逛个超市吃个饭都没时间的那种。出去吃个饭,还被经纪人骂的狗血淋头的,干嘛啊?我找你当经纪人,又不是找你当我妈——我不红你有饭吃吗?有钱赚吗?凭什么你把我骂的跟你儿子一样啊。” 想到陈鸽她心头窝着一团火,咬牙切齿:“他这几年赚的钱够他花好久了——再红就没意思了,很辛苦的。适可而止最好。” 顾宗让静静地听她说完,微微一笑:“可是,这是他的人生啊。” 他眸光深沉,慢条斯理地说:“我知道你心疼尹琛,怕他辛苦,但是无论如何,我们都不是他。具体怎么样,还不是得看他?” 他见她没说话,又说:“欲戴王冠,必承其重,这道理的确如此。但是有的人他偏爱那王冠的璀璨,他能背负起它的重量——不光是明星,普通人也是这样,很多时候要背负一些事情的时候,肯定思考过事情的分量,而怎么做,是否加冕,最终还是在自己。” “就跟我们当老师的教学生,明知道这个学生喜欢学英语,不爱学物理,而他的英语水平长久发展可能会成为一个出色的翻译,但是成为翻译肯定要比一个学生单纯面对高考难很多,所以他每天背很多的英语单词,做很多的练习,但是家长却只觉得他偏科,甚至认为孩子这样太累。但是家长没问过:你是不是因为喜欢英语才学得这么好?才这么努力的?” 她在思量着他的话。 良久,她抿唇一笑,笑意却不达眼底:“顾老师,你说话真深奥啊。” 这话不知是讥讽,还是什么。 他听了心头涩涩的。 “我不是要教训你——我是说我理解你的这种心情,但是……” “我知道。” 她深呼吸一口气,眼底潮潮的。 她不是从来都是一根筋的。 她也不是生气他这样同她讲大道理,只是从他的这番不知缘由的话联想到了自己。 他说的没错。 她和尹琛终究不同。 从三年前那一刻就划分了界限。 问她后悔当初做的选择吗? 当然。 她是那么热爱表演,对舞台和镜头充满热忱。 能坚持很久的事情一开始一定是因为有热情和喜欢。 “诸墨,你的新电影下月就要开机了,我想替广大的女粉采访你一下,你对爱情的态度是什么样的?” 何简妤听到诸墨的名字,将注意力从自己的思绪转到电视屏幕上。 顾宗让从厨房出来,见画面一切,也被吸引了注意力。 镜头下的他黑发黑眸,还是少年模样,一如何简妤刚认识他那时,是种锋芒毕露的帅气。 单眼皮,薄唇,眼角一颗泪痣万分多情。 他微微一笑,对于这个话题意外地不是很回避。 他干咳一声,微哑的嗓音像个低音炮:“如果我爱一个人,我就死缠烂打,她什么时候爱上我,我就罢休。” 女记者尖叫着:“难道诸墨你!就是传闻中的小狼狗?现在的女孩子都喜欢这个类型!” 此话话音一落,引来更为激烈的尖叫。 女记者顺势直入,不依不饶地继续问:“那你喜欢哪种类型的女生?圈内是否有可以参考的明星?可以透露一下吗?” 他黑眸熠熠,目光看向镜头。 “我喜欢何简妤。” 周围沉寂几秒。 他苦笑着补充:“何简妤那种的。” 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