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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十分钟,我的眼中显现出一幢白色的建筑物。它非常巨大,并不是单独的,而像群星那样连接着,曲折分布,传递过去。无论是整体的线条,还是墙壁上的雕塑,都纤细而华美。李在这个建筑物的一扇偏门前停了下来,门前站着位女仆,从她手里接过风雨灯。李的手放在门上,推开的那一刻,她开口道:“老爷吩咐过,你在住宅内有任意行走的自由。”她脖子抬得高高,轻声补充。“这是不符合规矩的,希望你能记住老爷对你的优待。”如果说偏院是一切的晦暗,寂寞,那么主宅就是一切的明亮,优雅。灯光柔和,但并不刺眼,偶尔有仆人走动,井然有序,一点声音也没有。李带着我一路往前走去,经过的仆人不断向她行礼。这条过道有些像走廊,是长方形的,介于狭窄和宽阔之间,对外的一面,间隔按着落地窗。屋外有一圈石子平地,更外面是无尽地草坪和花园。远处有棵巨大的槐树,突兀地树立在这片花园里,它的叶子已将落尽,仅剩枝干。不知等到春天,它将是多么美丽。那么一瞬间,它完全摄住我的魂魄。我忍不住想伸手,隔着玻璃,隔着遥远空气阻隔,去抚摸它。“呜——”忽得响起一声低沉的犬鸣。我一下子攥紧了就快要伸出的手。修建好的灌木丛里忽得跳出一只灵缇。后面有个男仆拉着牵引绳跟着它朝屋子这边跑来。男仆手里的牵引绳非常松,显然是没有使力,完全由着灵缇信步而行。那只灵缇的脖颈微微朝上仰着,身姿相当挺拔。它的浑身皮毛极黑,这是一种毫无杂质的黑。让我想起景琛的头发和眼睛。“那是老爷的狗。”李说。我一怔,灵光闪烁间,记忆深处似乎在之前的某一刻,也曾经捕捉过这一抹黑色,与矫健身姿。这黑太难得了,如要说是偶然的相似,都没有可能。但那是什么呢,我的回忆遇到了困难。灵缇好像对我很感兴趣,隔着窗户一路跟着往前。它刚刚跑得急了,吐出舌头喘气。我终于想起当初摔倒在地板上,脸上热乎乎的气息。——原来是它。李对男仆比了个手势,男仆很快点点头,绕紧几圈牵引带,将灵缇调转了一个方向,让它不再跟着我。景琛说我可以在主宅任意活动,这仅仅是指在主宅内。他并没有让我去室外的打算。我在这个庄园里生活的改变,就只是从一个晦暗寂寞的地方,移到了一个明亮优雅的地方。我依旧是替代品,依旧单调地继续着我的生命。每天,我可以见到三样东西:仆人;华丽繁复的各种室内布置;以及那只灵缇。墙壁与玻璃隔绝了我与室外的一切,空气隔绝了我与其他仆人。这些仆人的视线从不在我身上停留,他们的脖子恰到好处地抬起,肩膀开合的角度舒展优雅,他们的姿态,动作都如出一辙。而且,他们都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并在这样的轨道上运行。我相当羡慕他们。身体里里外外都已经痊愈得差不多了,就连后颈的伤口也已脱痂,那里留下一个浅浅的伤疤。头发越长越长,我对李说,我想剪掉它们。李说不行。“老爷喜欢你的头发,你得为他留着。”“头发是我自己的,为什么要替他留着?”我攥紧了衣服,此刻我应该感到愤怒,出口的话语却并无应有的力度。“我不喜欢留长发,我不想这样。”“我很抱歉。”又来了。每当李要说出拒绝的话语时,开头总是冠冕堂皇的一句道歉。而且我明白,这里面也没有什么真挚的属于“抱歉”的情感。“喜欢不喜欢,想要不想要,这不是你能做得了主的,作为替代品,你需要听从老爷的吩咐。”“……是吗?”我有些恍惚,说实话,直到现在,我依旧无法这样接受自己已经是替代品的事实。原来我已经从“郁文初”变成“云骞”。还记得我曾说过,以前我的头发很长,比现在还要长。那是为齐弋留的。他说喜欢我长发的样子。齐弋说喜欢我留长发,所以我留了长发,垂落下来,几乎接近腰部。我一直希望他能夸一夸我,一直希望,他能再说一次当初的“喜欢”。但是没有,一次都没有。我不喜欢争吵,所以我在婚姻里常常是退让的一方,我也曾以为,忍让是一种宽容的美德,能够换取长久的安宁与幸福。于是齐弋逐渐习惯了我的退让,习惯了我对他的要求的默许,并把这一切都当做理所当然的事情。现在想来,也许他并不是喜欢我留长头发,而只是喜欢女人罢了。男女性别界限的意识在alpha,omega群体间非常模糊,但是在beta中却十分明显。而且耶弥并不是大城市,我出门的时候,虽然把头发扎了起来,依旧会受到一些人的侧目。大概是在结婚后两年多,齐弋的同事来家里作客。那时刚刚开学,上面政策变动,新学期换了一批教材,我在书房忙着备课。中途出去倒水的时候,听见客厅里很吵嚷,那些同事问齐弋,为什么我好好一个男人会留长发。齐弋哈哈笑着:“他自己要留,我也没办法。”“这种不男不女的,像什么样子?”“小弋要好好说说他。”“就是,再说了,跟着出去,脸上也没有面子,不晓得别人怎么说呢。”转角处挡住了我的身体,他们并没有看见我。我听了,手足无措地站了一会,也不知道该做什么,只好又转头退回了房里。chapter08我“初初,勿要睡了,太阳晒屁股,下面蚊子多的。”母亲的声音在头顶响起。我伸出头往外一探,看见她摇着农用打药机的手杆,已经往前慢慢走去了,于是又合上了头顶的叶子。正是夏季,家里稻田的秧苗都等着打药水,父亲母亲各人负责一半,而我独自待在田边。这是我少年时代最多的记忆。我的家在耶弥城西的村子里,这里虽然没有东北部的雪山,但还有些小丘陵,村里人家的水田就都在这山谷中。也许我长得像母亲,所以比别的孩子看起来要讨喜一点。在我还小的时候,父母每次做农活,都不放心把我丢在家里。如果留下一个人带孩子,农活就完不成了,于是干脆锁了门,让我坐在田地头,他们忙着锄地,疏通水渠,插秧,也算一举两得。春天种下稻苗的时候,水田就像面镜子,明晃晃照着四周围合起来的山谷。谷里水汽也重,到处都雾蒙蒙的,阳光一照,半空里就会出现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