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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弄不到新技能。靠着我自己这点可怜的智商,最多跑出过一公里,还从山上滚了下来,扭伤了脚。被杨隐背回去的时候,感觉不能更怂。杨隐似乎是真的动了气,将我放到床上,叫人来料理了伤处,便一脸平静地坐在一边。既不抓着自己的袖子不依不饶地问话,也不抓着我的袖子哭唧唧。冷着一张美人脸,好似一座冰雕。我靠在床上,也不知该说些什么,无措地看了看他,还是移开视线,望着棉被上的绣花发呆。“你一定要走?”杨隐终于开口,问了这么一句话。这个场面莫名有些修罗场,我抬眼看着他,发现他目视前方,不悲不喜的模样,并没有看着我。“对。”我回答道。杨隐说好。他说要亲自送我回宫里,等到下一个良辰吉日。我总觉得哪里不对,也顾不得许多了。关键是我不想回宫,但是他这个样子有些叫人害怕,我不太敢在忤逆他的意思。且走一步看一步吧。我低眉顺目,乖乖装怂,不知为何反倒叫杨隐更生气。他猛然站起来,朝着我快走几步,居高临下地站在我面前。我更不敢看他,只把头埋得更低。怕他打我。可他却俯下`身,一把扭住我的下巴,强行抬起我的脸。“林卿,他有什么好,叫你心心念地就是要回去!”下手非常用力,跟他柔柔弱弱的美人脸毫不相符。我想要辩解,可他捏得我开不了口。他似乎也并不想听我说话,只自顾自地说道:“你可知这么久了,他也没派人来找你。”他笑了起来,眉目间一片深情。“宋徵他日子过得好着呢,你且看着吧。”他的脸还是那么美,音调温软,言语间确实透着股凉意。我愣愣地看着他,只觉得心惊。杨隐这样七巧玲珑心的人物,平日里再娘,真惹到他,还是叫我心虚。他心里九九八十一个弯,我说一句话,他简直能脑补出一部戏。实在让我招架不住。剩下的日子里我都乖乖的,不怎么说话,也不太出门,安安分分地待在院子里。小心翼翼,三缄其口,只希望别在触碰到杨隐那根敏感的神经。不过说实话,玩这个游戏这么长时间,大部分时候,我都在等。无论是哪个朝代,哪个世界,多大的房间,多大的院子。我总是在等,等着我的男人回或是不回。未知的事一步步发生,我却只能站在原地,毫无作为。直到有一天,杨隐说时候快要到了,便又带着我出了门。在换过一系列交通工具包括人力拉着我飞飞飞之后,终于又到了京城。是夜,杨隐带着我飞进了宫中。宫里一片歌舞升平,红色的绸带在风中飘扬,渲染出一片盛世繁华的景象。他带着我一路飞到了坤凌宫,直冲皇后的寝殿。杨隐在位时,还没有来得及娶皇后,就被宋徵搞下台了。按理来说,坤凌是座空殿,只有几个常备的宫人负责打扫。然而现在灯火辉煌,伺候的宫人站在宫殿的各个角落里,全然是繁盛的样子。我又不傻。行至寝宫前,宫人倒少了许多。杨隐弄了些动静引开了宫人,我走进寝宫,穿过层层帘幕,看见塌上坐着一位穿着凤凰锦衣,盖着红色盖头的姑娘。她是宋徵的新娘。真是良辰美景,如花美眷。喉管中涌出一股子血腥气,我整个人都发起了抖。我以为这不算什么难事。一别两宽,天涯不见。阳关道独木桥,各自开始新的生活。但是我不行。不行。二十二我在现实的世界里面活了二十几年,普通,平凡,不客气地说就是怂。干一份要死不活的工作,拿着要死不活的工资,没有什么办公室斗争,每天混吃等死,唯一打发时间的方式就是打打游戏。没有谈过恋爱。初中的时候,暗恋过班上的男生。标准的言情配置,爱笑,帅,会打篮球。所有的女孩都喜欢他。就是长得不太高,毕竟男生大都长得晚。要毕业的时候很难过,一想到以后见不到了,就觉得天都要塌。白天照常上课,晚上却躲在被子里面哭。那是我最接近恋爱的时候了。他是我喜欢过的第二个人。高,帅,第一个世界会打篮球第二个世界会打枪。关键是,他愿意喜欢我。我不知道这个游戏到底是怎么回事,他到底是真实存在还是一组数据,叫什么名字,长什么样子。如果游戏走到尽头,他又会去哪里。我只想今朝有酒今朝醉。他总有他的理由和责任,我无能为力,逃避过,也想要去改变过,都没有什么好下场。所以这一次,我不管这么多了。等杨隐搞定宫人们再次进门的时候,我已经把新娘打昏,外衣都扒了下来。“林卿!”他小声惊呼道,察觉到不妥又连忙用手捂住嘴。我非常淡定地脱下姑娘的鞋子,比了比,感觉穿不上,就猛戳系统给改尺码。系统难得爽快,答应改全套。杨隐走过来,我瞄了他一眼,只觉得他表情僵硬,有损美貌。“你这是做什么?”他握住我的手问道。我用力挣扎了一下,并没有挣脱,何况时间紧急,没得心思哄他。“玩一场大的。”我用另一只手摸了摸姑娘的头发,她的凤冠已经被取下来了,头发梳得整整齐齐的,不是我一个人能够搞定的事。“怎么样,要一起么?”我轻描淡写地问了一句。抬眼看着他,四目相对。瞻前顾后如履薄冰,到头不过一场游戏。还管什么天王老子江山社稷!我做的了他妻子一次,就能做第二次。杨隐看着我,捏着手腕的手越发用力,我等了两秒,正准备甩他一脸技能,他却突然放开了我。他垂下手,微微笑了一下,眉目弯弯,倾国倾城。一双桃花眼风情万种,水色荡漾,叫人看不出其中深意。“好呀。”他笑盈盈地说。我换上衣服,梳好头发,最后戴上那个重得要命的凤冠。杨隐将红布盖在了我头上,扛着换上我衣服的新娘跳出了窗。走之前,他还拨弄了一下寝宫中的蜡烛,叫烛光更暗淡些。我坐在婚床上,垂眼看着双手,骨节分明,到底是双男人的手。又看看光秃秃的指甲,沉思一会儿,到底在系统的鼓动下,叫它弄成了红色。如此,也算是姹紫嫣红开遍,不负好韶年。何尝不是万事俱备。【车快开了大家先买票】然后我把宋徵给睡了。过程有些波折,不过已经算是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