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146
书迷正在阅读:五个短篇、[综]黑魔王日常、恃宠而傲娇、颢星划苍穹、皇上,臣受不起、前任死缠烂打怎么破、穿越之僵尸书僮、父皇,我要娶隔壁厂花[重生]、生了五四三二一、寝室410+老师请和我交往+盲人按摩+生日快乐+同学,少玩手机多读书+伪娘的啪啪啪故事(H)
然,这些孟恩并不知道。“你哥对你真好!”孙明达道,孟恩常常提起一个哥哥,而那个哥哥对孟恩真的很好。“是啊。”孟恩露出了一个笑容。他以前虽然喜欢韩重远,但其实并不敢相信韩重远也喜欢自己,正是因为这点不敢相信,他总是下意识地把自己的姿态放的很低,然后努力迎合韩重远,直到他被绑匪绑架,韩重远还来救他了。明明那么危险,韩重远竟然还来救他了……孟恩说不出自己当时是什么感觉,只是自那之后,他不可避免地就多了几分自信。孙明达看到孟恩的笑容,忍不住睁大了眼睛:“孟恩,都说女大十八变,没想到男大也能十八变,你现在看着比以前好看很多。”冯萱一巴掌拍在孙明达的背上:“你记得要夸孟恩好看,怎么就不知道要夸夸我?”冯萱刚入学的时候也就是个普通姑娘,这几年确实漂亮了很多,孙明达对自己有个这么好看这么出色的女朋友是感到自豪的,当下道:“小萱你最漂亮了!”“瞎说。”冯萱瞪了孙明达一眼,却明显很高兴。“明天就要举办毕业典礼了,以后还不知道会怎么样,等下我请你们吃饭?”孟恩看着冯萱和孙明达打闹,笑道。孙明达是他自己交的朋友,冯萱是韩重远找来帮他的人,他这几年没少受到这两个人的照顾,就打算请他们吃顿饭。因为韩重远不吃外面东西的古怪习惯,他天天回家做饭或者自己带饭,都没有请过别人去饭店吃饭。韩重远对外面的食物不屑一顾,但孟恩其实还挺喜欢那些食物的。“好啊,等下我们就去吃大款去!”冯萱笑道,孟恩多有钱她是知道的,自然不会推辞。孟恩早就计划好了今天的事情,带着孙明达和冯萱坐上保镖开的车子,就直奔附近的一家酒店。那是H市的一家知名酒店,里面的东西价格不菲,不过孟恩三人也不是为了显摆去的,没有点一堆华而不实的东西,也没有点太多菜,价格倒也在可以接受的范围里。烤鱼、铁板豆腐、山菌干锅……孙明达和冯萱一致表示他们不挑食,让孟恩点菜,孟恩也就没推辞,最后点了七个菜,里面有服务员推荐的,也有他自己想尝尝的。他们只有三个人,也就没要包厢,而是坐在大厅靠窗的位置,然后将七道菜吃的一干二净。孙明达吃饱了,忍不住感慨:“这里的菜真贵。”“不过很好吃。”孟恩道,韩重远带他来过一次,说是为了让他尝尝烤松茸,最后他们两个相互喂着,还真的吃了不少。“这倒是的。”孙明达点了点头,又道:“我去上个厕所。”孙明达上厕所去了,孟恩突然看向冯萱:“你最近似乎不太高兴?”虽然孙明达才是孟恩的朋友,但因为冯萱知道韩重远的存在,了解自己更多,其实有时候孟恩跟冯萱更有话聊。“其实也没什么……你知道的,明达不愿意考研究生,以后他工作我读书,我有点担心。”冯萱道。冯萱从韩重远那里拿到的钱足以应付自己母亲的治疗,甚至还攒了一笔钱,于是她一咬牙,就考了研究生。她曾经遇到的挫折让她很有野心,偏偏孙明达并不是那样的人。孙明达家里虽然没什么钱,但也没有欠债之类,在孙明达这几年一直打工自己负责大学学费生活费,考上研究生之后的补贴还足够支撑他的生活的情况下,按理完全可以考研,然而他坚持去工作。冯萱不觉得孙明达的选择是错的,事实上,要不是现在马上就业选择面会比较窄,将来也没什么发展,她恐怕也会选择就业,然后多攒点钱给母亲留着,但是……如果她一直念书,孙明达开始工作,他们两个接下来的路又要怎么走?冯萱是女孩子,考虑的总比孙明达要多一些,现在她就担心她和孙明达的感情会因为接下来会面对的种种问题而维持不下去,而其中的第一个问题,就是孙明达如果工作,两人以后有很大的可能会异地。孟恩也明白冯萱的意思:“如果是我,应该会没办法忍受异地,会想尽办法在一起。”“那也要有机会,我找不到合适的工作,他不肯读研……其实读研如果有合适的项目做,收入不会低于工作,他怎么就不理解?”冯萱有些发愁。孟恩没有再说什么,旁观者清,他看得出来冯萱和孙明达之间是有着很大差别的,比如说冯萱为了让自己变得更好,很舍得给自己做投资,然而孙明达却总是喜欢省一省。两人正说着话,孙明达回来了,看到孙明达,冯萱几乎立刻就收起了脸上的惆怅,三人又聊了几句,孟恩就叫住了一个服务员结账。孟恩不太习惯刷卡,这次付的也是现金,但他的钱包里却有不少银行卡,这些卡大多都是韩重远给他办的或者干脆就是韩重远的,不过他很少用。“孟恩,你的卡好多。”孙明达忍不住感慨了一句,他跟孟恩走的近,对孟恩家里的情况也就了解的比较多,孟恩平常用的都是好东西不说,身边还有保镖跟着,一看就知道家境非常好。要不是跟孟恩是好朋友,而且知道孟恩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孙明达觉得自己一定会非常非常嫉妒。“孟恩?”在旁边等着收钱的服务员突然有些惊讶地叫了一声,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孩子,虽然不是特别漂亮但也不错,穿着服务员的制服一副青春靓丽的样子。孟恩转过头,想了一会儿,才想起来那是自己以前的一个邻居。他和李淑云住的那条巷子里很多家庭都很贫困,但也有相对不错的,这个女孩子家里就是其中之一。这个女孩子的父母做点小生意,他们家又只有这么一个女儿,以至于这个女孩子被养的有些娇气,和巷子里大部分人家的孩子都不一样,原本这样的人应该是跟孟恩没什么关系的,只是他们同龄,小学初中都同班,少不得就熟悉了。“葛琳琳。”孟恩肯定地叫了一声,他对这个女孩子的印象还挺深的,他记得自己初二那年,葛琳琳有一天突然指着他的头,说他头上有虫子爬,后来就没有同学敢接近他了。当然,他也没怪葛琳琳,因为他头上确实有虫子——那时候李淑云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染了虱子回来,然后他头上就也有了。后来,李淑云去配了点杀虫药涂在自己头上,而他理了个平头,这才摆脱了这种东西。“孟恩,真的是你啊!”葛琳琳明显有些惊喜,随即又迟疑起来:“你……你爸爸不是坐牢了吗?你mama也回乡下了,你怎么在这里?”葛琳琳成绩不太好,最后没能和孟恩一样考上好高中,因而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