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趣书屋 - 言情小说 - 帝王娇,本是庄稼妹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40

分卷阅读40

    老老实实在帮助男主黑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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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

迎秋祭所在地不远,有一座寺庙,名为“法觉寺”,可算是上京城附近历史最为悠久的古刹,建筑规模不算大,然结构严谨,顺帝第三子削发为僧,便在此处修行。

过了山门,一片郁郁葱葱。

明觉堂中,曾经的三皇子朱常嵘夹了一块肥rou,吃的津津有味,听得身后的脚步声,也未感到意外,抬眸看了看来人,手往对面一伸,请对方坐下。

“适才听见外头有响动,我还纳闷,原来今个是秋祭。”

“三哥好口福。”来人将目光转到方桌上,未入座,也不离开,只是拿起了室内书架上随手拿了本书翻看。

“断头饭还要大鱼大rou,我这一席已是简陋了。”

“朕今日来,并无此意。”

“那倒是我高看你了。”朱常钰一愣,讽刺道。

“有几句话要请教三哥。”

朱常嵘抬头,视线在这个多年未见的年轻帝王面上绕了一圈,脸上不禁浮出几分怅然,心中微微有些烦乱,直言道:“想问什么你便问吧,早该问了!用不着跟我打太极。”

“三哥当年既能知道朕藏身的地方,又能调动东陵的人马,为何张相来请,却要十把大锁锁了房门,龟缩不出?”

“我好好当着和尚,当什么皇帝?”

这个答案明显出乎意料之外,手中的书被攥紧,窗外的树影将这年轻帝王的面颊映衬得忽明忽暗,他凝视朱常嵘的眼睛,朱常嵘有些意外,忽然明悟道:“原来你是想知道,当年我为何派人杀你。”顿了一下,“无论你信或不信,我确实不想当皇帝,也不想你当。”

“为何?”

朱常嵘闲望窗外,“该不会,你以为我有什么苦衷这才多年隐忍不发?天真!我从未后悔当年行事。倒是你,那严崇已不足为惧,怎么还不下手……真是孺慕多年,不忍心了?”

说到这里,朱常嵘颇觉好笑,笑出了声,“你倒是能忍。”

“忍了这么久,也不差一时半刻。”

朱常钰放下手中的书,坐到朱常嵘对面。刚一入座,一阵低沉压抑的咳嗽便从朱常嵘口中带出。

“朕带了太医来。”

“不用。”朱常嵘摆了摆手,将嘴角一丝血迹用手背抹了,随手擦在僧袍上。

“秋祭要开始了,你回去吧。”赶人的话说出口,咳嗽都缓和许多。

“朕记得五岁那年……”朱常钰看向对面和尚光溜溜的头,一道深深的丑陋疤痕在戒疤中很是明显,语气变得和缓许多,“我贪玩去了猎场,遇了头熊,命悬一线,是三哥你护住我,也因此在脑袋上留了道疤,疤痕周围的头发也没有再生出来过……”

“六郎。”话未所说完,已经被打断,“无需多言。”

许久未被人叫出来的称呼,叫朱常钰愣了一瞬。

当年舟山村行事之人众人皆以为是严崇,可四年前,朱常钰便发现其中蹊跷。

严崇甚至连真正的玉玺在那一年被送至舟山村藏匿一事都不知,第一波在林中刺杀的并非严崇的人,而是当时已落发出家的顺帝第三子,他的三哥,朱常嵘。

他是顺帝幼子,自小不受重视,几个哥哥对他大多冷淡,同胞兄长自然是和善的,但每日忙碌无暇顾及他,只有面前的朱常嵘,放荡不羁,时常带着他在宫内转悠。

生于皇家,手足相残也是常事。

初知道真相,朱常钰虽然难过,却并不意外。

只是后来朱常嵘的所作所为,却叫人看不明白。除了当初舟山村一事,朱常嵘除了安插几个人盯着他,便再无其它动作,仿佛只是想看看他是怎么在皇宫中活下来一般。

一年前,朱常嵘患了咳疾,讳疾忌医。

不吃药,不看病,抱病在床。

今天秋祭路过,朱常钰想着这几年心中的困惑,这才带了太医前来探望。

困惑不得解,原也在意料之中。

可一句“六郎”,道尽了物是人非的惆怅。

门口的太监张望了半天,提醒着朱常钰时辰不早了,朱常钰不再多说,起身准备离开。只是在跨出房门之时,身后忽有声音响起,身后人问他:

“六郎,当年登基之时,瞧着匍匐在脚下的众臣,独你一人高坐在上,心中可畅快?”

“龙潭虎xue,危在旦夕,并无畅快。”

“十五年前我救你,十年前我要杀你,人心易变,这么多年,难道你不清楚这一点?你是个好孩子,可惜了……我已时日无多,你不必再来。”

门口的脚步停了一会儿,这才迈出门槛离开。

朱常嵘张了张嘴,还想说些什么,然喉咙一阵痒意,待他低下头去咳清爽了,再抬头,门口的人早已离开。

*

距离法觉寺一里的密林里,苏枣三人正吃饭。

饭的味道不错,就是看款式有点太素净,有点像苏枣以前吃过的斋饭,不过菜里有rou的油味,苏枣寻思应该是自己想多了。

这出来刺个杀,还给准备午饭已经够稀奇,稀奇的是,居然带的是有rou味的菜饭,一块rou都没有,这群人到底什么个门路,真是莫名其妙。

吃完东西,苏枣将面具又戴回脸上,帷帽摘了放一旁。

林间等候的一个布衣男子将残羹剩饭收拾着装进了几个大盒子,之后就没了踪影。

气氛又一次冷下来。

苏枣忍不住问:“怎么还没来,成功了?”难道这么好,不用她出手,姓严的狗贼就死了……

身旁两个黑衣人对视一眼,其中一个抱着胳膊,靠在树上,冷酷道:“得手自有暗号,你等着就是。”

这祭祀都快过吉时了吧。

苏枣眯着眼睛看了看天,天气明媚到让人惊讶,近日阴天多,今天倒是拨云散雾,好个大晴天。

这么舒服的天气,要是找棵大树睡上一觉不知道多舒服。

苏枣心痒痒。

待日头从头顶倾斜到树梢一边的时候,前方终于有了动静。

密林小道上,忽然吆喝着冲出一队人马,领头之人骑着最神俊的一匹马,它的头部有一撮红棕色的毛,四蹄张弛有力,马尾随风飘舞,还有一个铜铃挂在脖子上,不时叮铃作响。马背上是个微胖头发有些花白的健壮男子,虽然背部微有些驼,但从那骑马的姿势来看,倒是能看出些年轻时骑射娴熟的老练。

环绕着领头之人的皆是负伤的护卫,一身的血污。

苏枣能看见这群人身后昨夜带她来的齐姓刀疤男子正挥舞着锁链向落后的马儿一一刺去!

苏枣背后的尖棍早就取了布,锋尖擦的锃亮。

见状,不等两边的黑衣人行动,少女一跃而出,向着树梢飞跃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