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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急迫得多,粗重的呼吸声在静谧狭窄的空间里摩擦,肌肤相贴之处尽是战栗般的灼热感。他用力地撕咬吮吻着,像是一头暴躁难平的野兽。 对于许亦昂,他其实一直不怎么放心,自回国后他就发现了,这十多年让许亦昂变化很大,已经不再是小时候的那个他了。 许亦昂自以为藏得够好,但他的心思周以棠多多少少能看出来一些,他自是信任陆丹青的,只是在发现出许亦昂已经变得陌生了以后,周以棠便对这个弟弟不再那么放心。 国外的留学生圈,尤其是有钱人的圈子里是乱得很,他不确定许亦昂的内里到底是黑的还是白的,也不确定他会不会对陆丹青造成影响。 陆丹青安抚地拍了拍他的背,微微别过头结束了这个几乎要窒息的吻,周以棠的唇便落到了他的脸侧,而后又在他耳廓上轻啄了一口,不情不愿地往后退开。 陆丹青面颊泛红,微微喘着气,他感觉有些热了,便伸手将窗户打开一条小缝。 周以棠盯着他色泽殷红的唇,忍不住又凑上去亲了一口,然后顺势将他搂住。 陆丹青忍不住笑,扯着他的脸颊把人推开。 “怎么了,小孩子似的。” 周以棠打量着他,本来想说想你了,但看到陆丹青的脸色后又咽了下去,转而问道:“很累?” 陆丹青上了妆,眼睛底下特意用了比平时厚一些的遮瑕和粉底,但黑眼圈却依旧□□。 陆丹青叹气:“谁不累啊,不过大家都是工作,各有各的累处。对了,你怎么突然飞来S市,公司不管了?” 周以棠眉梢微扬,淡淡道:“走个几天没什么。” “果然,自己开的公司就是任性。” 陆丹青咕哝,软骨头似的靠在他身上,他刚吃完午饭有些困了,周以棠伸长了手臂揽着他,让他在自己肩上靠得舒服一些,低声说:“睡吧,我在这陪你。” 陆丹青很困,没一会儿就睡着了,但睡没一个小时闹钟就响了。陆丹青晕晕乎乎地坐起来,他回神用的时间比较久,所以每次都会把闹钟调早半小时。 周以棠拨弄着他的头发给他顺毛,陆丹青打了个哈欠,眼里挤出两滴眼泪。 “你什么时候走?” 周以棠笑笑,低声问:“你希望我什么时候走?” 陆丹青翻了个白眼:“我都那么累了你还和我打哑谜,滚滚滚。” 周以棠凑过去要咬他,陆丹青一把捂住嘴,瞪圆了眼看他:“别闹,下午要拍戏的。” 周以棠顿住,转而在他颈侧不轻不重地咬了一口。 “下午3点45的飞机。” 陆丹青看了眼时间,已经一点半了。 “那你得出发了,这个点说不好会堵车。” 周以棠嗯了一声,目光却依然黏在陆丹青身上。 陆丹青想了想,说:“我之后有一个广告要拍,会请假回去,应该能在家里住一晚上。” 周以棠的神色这才缓和了些,摸摸他的脸,倾身过去在他眼睛上轻吻了一下。 到点后陆丹青去拍戏了,周以棠的车停在对面的停车场,然而等他走过去的时候却发现车边站着一个人,长身玉立,面容清秀文雅,在冷瑟的秋风中愈发显得单薄。 周以棠顿住脚步。 “以棠。” 那人叫他。 周以棠对他冷淡地点了点头:“冯先生。” 冯清歌笑了笑,“去旁边找家店坐坐?” “不必了,我赶时间,进车里吧,说完就走。” 冯清歌的笑容顿了顿,而后慢慢敛于平静。 “也好。”他说。 周以棠拉开驾驶室的门做进去,冯清歌绕到另一侧,坐在副驾驶。 “以棠,我都快要不认识你了。” “彼此彼此。” 冯清歌轻声说:“你避我如蛇蝎,可为了陆丹青——不过是些捕风捉影的丑闻而已,却连夜打到他经纪公司去。周以棠,要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才是他们公关组的老板。” 这是在停车场,前后左右都是车,没有任何景色可言,但周以棠依然直视着前方没有转头,他身姿笔挺,面色冷峻,一身的气势锋芒尽敛,却有着绝不容忽视的存在感。 “果然是你。” 周以棠其实早有怀疑,他和陆丹青的经纪公司以及工作室都做过安排,格外注意和各大媒体以及网络营销号的关系,按理来说根本不可能在不打招呼的情况下直接爆出这条新闻。毕竟所有人做事都是为了一个利字,只要开出了足够的条件,没有什么是压不下来的。 原来是背后有人,所以才这样有恃无恐。 冯清歌讥讽一笑:“是我如何,不是我又如何?周以棠,你临时推了会议飞来找他,让一群高管傻坐着等你,你以为你多——” “冯清歌,你不用和我扯这些。”周以棠打断他的话,“利美的事情,我说不会参与就不会参与。你我在一起过,也曾经是工作伙伴,你是知道我做事风格和原则的。如果换个情况,利美是另一家公司,而你是投资人,你也不会选择趟这浑水,不是么?” “原则?”冯清歌轻笑一声,说不出的悲凉讽刺,“周以棠,事到如今,你还有什么原则可言?” 周以棠说:“如果你是指这件事的话,陆丹青就是我全部的底线和原则。” 冯清歌抿唇,他了解周以棠,之前一直以为这人是公私分明的性格,不会因为两人的过去而有意苛待又或是宽容,所以在利美的事情上他其实并没抱多大希望。 只是,到底还是不甘心。 所以之前会飞来周以棠的城市,像个怨妇一样围追堵截,最后却依然无功而返。 而避他不及的周以棠,却甘愿为了陆丹青第一时间跑到他所在的城市,甚至以一种保护者的姿态与他对峙。 “我们在一起的时候,你说过我的名字很好听,取自。”冯清歌垂下眼,语气有些飘忽,更多的是思念的温柔,“冯夷鸣鼓,女娲清歌。我记得一次生日的时候,你还写过一个书签送我,极漂亮的小楷。” “冯清歌。”周以棠动了动嘴唇,他终于有了动作,自坐上车以后第一次正眼看向冯清歌,然而却是字字冰冷,“首先,我送手写的书签,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要送什么而且也懒得多花时间去想。其次,这些话你在我面前说,我就当是放屁,不和你计较。” 这句对周以棠来说已经是极为过分的话让冯清歌一时愣住,他们相识至今也有了十来年,周以棠虽然话不多,笑容也少,但对人从来是彬彬有礼,从不与人恶言相向,何时见过他这样粗鲁。 “但是,”周以棠一字一顿,“你要是敢跑陆丹青面前去嚼舌根,你要是敢再去打扰他,冯清歌,你的利美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