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趣书屋 - 耽美小说 - 我要的只是一个男人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7

分卷阅读37

    沸扬扬。

    “林家太太,你儿子怎么不读大学了?是不是有好单位要了?”

    “大妹子,小远年纪也不小了,是该找个媳妇了。以前小远在外读书,我不敢开口,现在趁小远年轻,可得抓紧啊”

    “出去瞎混了几年,还不是退回来?”

    “放着大学生不做,回来当农民?没出息!”

    “掉链子!”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让回来的。”

    “看林家太太那脸,准没好事。”

    “林家无望喽!”

    “……”

    除了自己仅有两平方米的书房,对于林远而言,此刻没有一处地方是安静的,安全的。字字句句钢针一般撕心裂肺。曾几何时,他还是这个村子的骄傲和模范——

    “林家太太,小远最懂事了。你就等着享清福吧。”

    “小远,真有出息。读大学,娶城里媳妇。”

    “人家林远是大学生,以后铁定是回不来的。”

    “方圆几个村子,谁不知道林远?知识青年啊。”

    “林家以后肯定要发达。”

    “……”

    谁曾想,区区几月,人还是那些人,人们的论调却已是大相径庭。奉承的时候越华丽,批判的时候越彻底。山野村夫。林远在心中咒骂,却始终无计可施。

    掌灯时分,村子里面的人各自散去了。林mama开始张罗晚饭,林远在一旁打下手。

    “妈,家里没菜油了,我去买一点。”卑微的语气。

    “油?咱家现在还需要吃油吗?”眉尾上扬,目光鄙夷。

    “妈,没油咋吃饭呢?”开玩笑地询问。

    “哼!真好笑!吃油做啥?吃饱了,让人看笑话?”轻蔑地瞥了一下四周,冷言冷语。

    “……”难道我现在已经成了一个大笑话?

    “白粥,白膜,咸菜。爱吃不吃。你现在可不是城里人了!”横眉冷对,自拿自吃。

    “……”为什么连你也要这样奚落我?为什么?

    “你以为供你上学是容易的事?自己不争气,做出见不得人的狗事!你丢人都丢到城里面了!”林mama的脸一阵红,一阵白,声调忽高忽低,满脸的不屑。

    “……”我就这样不可原谅吗?我没有杀人放火,没有触犯法律,我就这样不堪吗?

    “谁像你?你除了不给我争气还给我丢人败兴!你让我的老脸以后往哪搁?我以后要不要活了?”随手拿起一双筷子在林远的头上猛戳,唾沫横飞。

    “……”难道你养活我就是为了让我给你争气吗?我现在也很难受,我也不想。

    “现在知道后悔了?当初和野男人乱搞的时候咋想不到呢?还是大学生?你咋不去死呢?我真白养你了!男女不分!要条狗会看门!养头猪能卖钱!圈只羊能吃rou!喂群鸡会孵蛋。你呢?你会做什么?你现在是一无是处!你现在去做泥瓦匠,都不如夏雪做得顺溜!我要是你,我早死去喽……”双手叉腰,面目扭曲,右手食指在林远的头上戳戳点点。

    “够了!”夺门而出,冲入自己的书房。

    房外的叫嚣并未丝毫停歇,愈演愈烈。

    林远的身体剧烈地抽搐,抖动。大颗大颗的泪夺眶而出,“吧嗒吧嗒”滴在桌上,一大滴,一大滴,晶莹饱满。朦胧中,一个熟悉的脸孔映入眼帘。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

    “小晨,怎么了?”

    “小远哥,他们欺负我,我打不过。裤子也脏了。我哥肯定会打我。呜呜……”

    “乖,别哭,小远哥帮你吓走他们。”

    ……

    “小晨,坏小孩都跑了。男子汉,不许哭。”

    “嗯。小远哥,你真好。”

    “傻孩子。脸都花了。哥带你到河边洗脸,洗裤子。小晨不要乱跑哦。”

    “嗯!小远哥,你是我的哥哥吗?”

    “傻孩子,当然是。小远哥最爱小晨。”

    “小远哥,你真好。”

    “好了。现在送你回家。天这么黑,光屁股没人会看见的,不用捂屁屁。哥教你唱歌,好不好?”

    “好啊!好啊!”

    “黑黑的天空低垂/亮亮的繁星相随/虫儿飞/虫儿飞/你在思念谁/天上的星星流泪/虫儿飞/地上的玫瑰枯萎/冷风吹/冷风吹/只要有你陪……”

    夏雪晨的笑声和歌声犹在耳畔,林远禁不住笑了出来。那样的小时候,那样的爱和感动,那么纯洁,那么温暖。夏雪晨,一个无法忘却的名字。

    山村的虫子在夜间总是很活跃,没有了人声的吵杂,一切和谐而恬美。那一夜应该和今夜一样吧。

    十一点四十,村子里面最末的灯也灭了。

    十二点半,他隐约听见林mama的梦呓。

    村子里面的人起得早,自己得抓紧时间。

    两封绝笔,一封给夏雪晨,一封给蓝枫,都是手机短信的形式。

    凌晨两点,短信都发出去了。想到些什么,他将手机格式化后,蹑手蹑脚踱至茅厕,把它扔了进去。听到“噗通”的声响,他安心地笑了。

    凌晨两点,在一个角落找到一瓶六六六,他迫不及待轻启瓶盖,刺鼻的化学气味扑面挥发,他悠悠地瞥了一眼,仰起脖子,悠闲地畅饮,宛如喝了世上最醇香的美酒。趁自己清醒,他匆忙打开自己的文具袋,拿出削2B铅笔的刀子,为避免血迹外露,他用厚毛巾垫着手臂,他在左手轻轻地划了三下,顿时,三条美丽的红线跃然臂上,一如小时候他为夏雪晨戴上的手链,鲜艳,喜气。他怕自己用力不到,无法割到大动脉,又在三条美丽的红线上加了一些力道。确保准确无误之后,他好整以暇地等待着生命体征逐渐丧失,就好像在等待一件艺术品慢慢成形。

    迷迷糊糊,那些熟悉的,陌生的,逐一在眼前走着过场,嬉笑怒骂,插科打诨,好不热闹。自己生前不如走兽,不及飞禽,现在总是热热闹闹地博了个完满。想到林mama翌日清晨那张脸,想到夏雪晨的笑,他笑了,去了。

    再有两三个钟头,公鸡就要打鸣了。公鸡从它们的巢里弹射上天空时,在他的窗帘上掠过矫健的身影。夏意渐浓,大山的绿意大有攻陷每一座山头之势,正是一年好风采。

    作者有话要说:

    ☆、三八

    致蓝枫:

    对不起,我骗了你,我是一个同志。现在才告诉你,真是罪该万死。你对我很好,从不忤逆我的意思。你温柔,善良,大方,娴熟。你的优点真的很多。我怕一时列不全。我和你在一起有一年半了吧。一年半以来,我努力让自己去试图接纳你,喜欢你,甚至占有你。可是,结果你很清楚,我们都很僵硬,我根本无法进入你的身体。如果可以用一个词语为我和